
远古时期
内江市地处四川盆地中部丘陵区的沱江中游,土地丰腴,经济开发较早。据1951年出土的“资阳人”头骨化石和其他一些石器,陶片及植物标本等文物证实,约在距今3.5万年至4万年前,今内江市所在沱江流域即有古人类生息繁衍,并逐步形成了原始部落群体。故有今资阳、资中地区为尧时资国封地之说。
春秋战国时期
华夏历史进入到周王朝,今内江市已分属于古巴、蜀两国,由于蜀国与周王室臣属关系的确立,也推动了蜀中今沱江流域地区人民同周王朝的联系。春秋时期出生于今沱江之滨王二溪的孔子师、周大夫苌弘便是明证。简阳市1975年─1982年间数次出土的周代铜垒、戈、矛、剑等器具和铜钱,表明了该地在春秋战国时代,已是古蜀国的军事重镇了。
秦昭襄王六年(公元前301年),秦平定蜀侯叛乱,同时派张仪东灭巴国,分别改置蜀郡、巴郡。今内江市随之纳入秦国版图,并成为巴、蜀两郡往来联系的通道。
秦汉三国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封建专制王朝,今内江市也作为秦帝国在巴蜀地区一部分得到相应的开发。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巴蜀平定,全国复归统一。后经文、景之治,汉武帝继位,开疆拓土,加大了西南边境开发的力度。从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到东汉顺帝永建年间(公元126─131 年)在今沱江中段先后建置了以今资阳市雁江镇为中心的资中县,以今内江市市中区西化龙山麓为中心的汉安县,今内江市出现了历史上经济第一个发展时期。据《化阳国志》等文献记载和数以百计的汉墓发掘文物证实:今内江市的铁山(威远西北)之铁、牛革卑之盐,资水(即沱江)沿岸的桔柚,就成批通过资水运往成都;高祖十年(前197 年)由萧何监造的未央宫东阁砖也到资中(今资阳市)落户。元康元年(前105年),特制的“资中城”铭文汉砖亦在资中问世。《华阳国志》还说:“汉安县,郡东五百里,土地虽迫,山水特美好,宜蚕桑,有盐井鱼池以百数,家家有焉,一郡丰沃。”顺帝永建五年(公元130年)修筑汉安栈道, 进一步沟通了汉安同益州成都的经济联系。史料表明:两汉时今内江市的农牧渔蚕业和治炼、制陶、井盐、建材、建筑等手工业都已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沱江流域的沃土孕育了沱江人,辞赋家王褒、名臣董钧、治黄水利专家王延世就是当时从这里成长起来的。这种相对安定的局面,一直保持到蜀汉景辉五年(263年)司马昭派兵灭蜀时为止。
两晋南北朝时期
两晋秦始元年(266年),司马炎称帝,内江市尽入西晋版图。自惠帝永平元年(191年)起,北方“八方之乱”和关西 人起兵么晋,迫使大批关中士人、关西流民入蜀谋生求食,从而引发了牛革卑、资中、汉安本土居民的向外大迁徒。惠帝太安二年(303年),巴人李特据蜀建号,次年(304年)其子李成称帝,国号大成,南方僚族人乘机北侵,汉安县全境为“夷僚”所据,县人离家随县衙侨居异地;同时县政荒芜的资中县,亦因战乱频繁,名存实废;极度动荡的牛革卑县,改隶蜀郡,今内江市陷入长达200年的灾祸之中。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平蜀,中央政权控制力量逐步南进,一面复建地方政权,一面对僚人招抚。当年的牛革卑县(两年后更名阳安县)境西南隅新置资州,负责南进安抚工作。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年)在今安岳、乐至县增新置普州和安岳、永康、多业诸县。明帝武成二年(560年),资州南迁至汉资中县故地新置的资阳县城;武帝保定年间(561─ 565年)又在今资中县重龙镇置盘石县;天和二年(567)再在汉安故址置中江县(隋开皇元年[581年]更名内江县)。荒废已久的沱江中游地区,终于又得恢复重建。
隋唐五代两宋时期
581年隋文帝取代北周称帝,不久灭陈,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奠定了蜀地经济恢复的基础。618年,唐高祖建立唐朝;637年,唐太宗即位,实现了贞观之治。 饱经战乱之苦的沱江流域中部地区,终于形成了资州(隋文帝开皇七年[587]治迁盘石县)、简州(隋初新置,治阳安县)普州三州共同治理的稳定发展局面,并步入了历史上第二个经济特久繁荣时期。从广泛分布于今内江市各区、市、县盛唐、中唐期间开凿的数以百计的摩崖石刻造像题记和寺庙碑记证明,沱江流域中部地区当时的经济、文化都已达到新的水平。
五代前后蜀时期,中原朝代变动频繁,但蜀境还是相对安定的。965年,宋太祖定蜀后,今内江市的经济状况较唐五代时期继续发展提高,今资中、资阳、安岳等县、市多处出土的宋代文物证实,两宋时期,这里制作的陶瓷、建材制品,无论是品种工艺,都具很高水平。一些成片的聚落民居,建筑考究,布局有序,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生活是不错的。安定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一批济世的人才,状元许将、许奕、赵逵,丞相赵雄,理学家陈抟、数学家秦九韶,就是其中佼佼者,享有“西眉(山)、东普(州)”之誉的安岳县,在宋代就出现进士262名。
南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军分路进攻四川,普州兵乱;淳祜三年(1243年),蒙古军从南部入川,资州及辖县荒废;普州军民筑铁峰城,据险置治,固守至宝祜六年(1258年),城破州废。自此,今内江市出现了历史上第二次大荒乱。
元明清时期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统一中国,建立了广袤的元帝国。经过宋末元初30多年的战争,今内江市除简州建制保留外,因地广人稀,资州、普州建制始终未得恢复。顺帝至正22年(1362年)。徐寿辉部将明玉珍入蜀,建大夏地方割据政权,大批湖广居民随其入川,资州(含内江县)、安岳(含石羊县)恢复州县之治。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大将汤和、廖永忠等率师平夏,今内江市随川入明版图。明太祖、成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外省籍居民入蜀垦殖经营。历经洪武、永乐、洪熙、宣德等四朝近70年(1371─1435年)的开发,今内江市境的经济得到全面的恢复和发展。到隆庆、万历年间(1567─1619年),内江、资县(资州改置),资阳、简州(曾一度改简县)、安岳、乐至、威远、隆昌(隆庆元年[1567]新置)等8县(州)的区划匡架基本固定,以水稻、甘蔗、桑麻为主体的种植业和以冶炼、采掘、土陶、制盐、制糖、纺织等为主体的手工业又发展到历史第三个高峰期,有的已达历史最好水平。文化教育事业也有许多新的成就,一个仅有3.4万人(万历六年[1578]资料)的内江县,在明代就考中进士119名,举人312人,入仕任总督、巡抚以上高级职官者竟达25人,在四川州县历史上都是罕见的。
明思宗崇祯十年(1637年),由于统治集团荒淫腐朽,引发的全国性农民起义波及四川。自此时起,明与义军间,明与清之间,清与义军间,清与吴三桂叛军间的战争不断,今内江市又陷入战乱之苦,千里沃土,渺无人烟。
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蜀地始定,康熙初年(1662年), 今内江市各州县的官吏才陆续到职。在康熙、雍正两朝(1662─1735年)倡导移民和与民生息等一系列宽赋政策的感召下,湖广、江西、福建、陕西等省大批居民来沱江流域垦殖落户,经济又开始复苏。雍正五年(1727年),随着资州直隶州(改资县置,辖资阳、内江、仁寿、井研4县)的建立,再经乾隆、嘉庆、道光三朝(1736─1850年)的发展,今内江市人口已超过明中叶全盛时期,农牧渔蚕业和制糖等手工业亦达新的水平。内江、资州的蔗糖生产已同福建、台湾并称为全国三大糖业基地;内江蜜饯、隆昌夏布、乐至藕粉等土特产品享誉全国。沱江、球溪河、清流河航道千帆竞发,上通成都,下达重庆、武汉;东大路(成渝南线)、小川东路(成渝北线)、资(州)荣(县)等陆路干道,车马如流,一派繁忙,内江、资州、简州、隆昌4地已成为川中南地区的主要物资集散地。
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列强迭次入侵中国,民族矛盾、阶级矛盾交替上升,义和团、李蓝义军在今内江市境的革命活动,极大地激发了这一地区人民的爱国、革命热情,1911年8月著名的保路同志会“罗泉会议”召开,引发了是年冬资州、威远、 内江3州县的独立。同盟会员喻培伦、杨禹昌和保路同志军首领胡玉垓的壮烈牺牲,为内江人民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民国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了清王朝在内江市的统治,但不久北洋军阀窃取了革命果实,今内江市很快又成了讨袁的护国战争、反段的南北护法之战和四川军阀防区割据的争夺中心,拉扶派款、战祸连绵。仅内江县因占领军的不断更替,在民国23年(1934)时, 田赋征收就预征到1965年,人民不堪重负,社会极度动荡。有压迫就有反抗。内江、安岳、隆昌、乐至、威远等地进步青年和农民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积极投身革命斗争,涌现了陈毅、曹获秋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和董朗、彭明晶、廖恩波、罗世文等著名烈士。
民国24年(1935)川政统一,今内江市各区、市、县分隶于第二(治资中,辖资中、内江、资阳、简阳、威远、荣县、仁寿、井研8县)、第七(隆昌)、第十二行政督察区(安岳、乐至)。民国26年(1937)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今内江市人民竭尽全力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援抗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内江、资中两县蔗区人民将蔗糖生产提高到历史最高水平,确保了前方后方的糖料供应;同时新发展了燃料酒精制造业,仅 1942 ──1944年3年时间,内江的四川和资中、简阳等3家酒精厂即生产酒精4,025,818加仑,其中内江1县提供给资源委员会用于抗 战的酒精即达该委总需量的13.8%。 在冯玉祥将军发动的抗日爱国捐献运动中,内江、隆昌、威远3县献金总量就达8,920万元。在8年抗战期间,8县籍将士阵亡的达6261人,陆军上将饶国华烈士即是当中的杰出代表。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发动全面内战,穷兵赎武,倍加盘剥,今内江市经济复又严重衰退,通货膨胀,民不聊生,人民再度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多行不义必自毙。国民党“戡乱建国”的倒行逆施,加速其失败。1949年12月5日至15日,内江等8县人民相继宣告解放,迎来了历史新纪元。
新生人民政府的建立和巩固
一、内江解放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向西南地区发起强大攻势,月底,解放西南重镇重庆。12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十一、十二军部分师团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挥师内江。5日,十军第三十师八十八团解放隆昌,内江县县长陈锡周、通讯站站长周浪平闻讯后,逃往史家乡策划组织“流亡政府”。6日,八十八团挥师内江,成千上万的群众手持红旗、标语欢庆解放。8日,八十八团从内江出发,在银山镇打垮国民党残部的抵抗后,进入资中,国民党四川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地资中解放。同日,十二军三十五师一O五团进入安岳,安岳解放。9日,八十六团一部从自贡出发,解放威远。11日,已进入资中十二军先头部分,从资中出发,取道金带铺、南津驿于下午解放资阳。14日,十一军三十三师九十七团、九十八团解放乐至。15日,十一军选头部队由乐至进入简阳,简阳和平解放。至此,内江现属各县全部解放。
二、建立新政权
解放后,获得新生的内江人民无不欢欣鼓舞,各县相继举行了隆重的欢庆集会,庆祝翻身解放。
12月17日,经中共中央西南局批准,“中共川南区党委资中地方委员会”建立,地委驻地内江。陈刚任书记、王宗琪任副书记。1950年1月24日,“中共川南区党委资中地方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川南区党委内江地方委员会”,2月7日,又改称为“中国共产党内江地方委员会”。地委建立之后,12月21日,成立“川南区行政公署资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张励任专员,1950年2月,更名为“川南区行政公署内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专署建立的同时,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江军事管制委员会”。专署 与军管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睡子,对外军管会是最高权力机关。1950年1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军二十九师在完成成都战役后奉命移驻资中专区,师部驻内江,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师兼专区、团、营兼县,连、排兼区的指示精神,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川南军区资中军分区”,二十九师师长周发田任军分区司令员、地委书记陈刚任政委。4月12日,奉命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川南军区内江军分区”。至此,内江地专级党、政、军机构全部建立。
专署和军管会建立之后,被分配到资中专署各县的西南服务团川南支队和二野军大学员以及十军、十八军调地方工作的干部陆续到达各县,开始组建县委、县政府和区级政权机构。二十九师驻防内江后,部队又抽调了大批营以下干部充实各县县委、政府及区级政权机构。
各级政权机构的建立,为迅速恢复社会秩序,组织生产奠定了基础。
在内江军管会建立之后,立即组建了下属军事、民政、财经、文教四个按管处。向各级旧政权机关、厂矿和事业单位派出代表,按系统自上而下地对旧政权机构及其人员实行接管。到12月底,按收工作全部结束,除接收原资中专署及各县旧政权机关外,还接收了糖厂、煤矿、铁厂等5家中型企业,银行、合作金库等7家金融机构、师院、职校、中学等75所中等学校,386所小学以及邮电、医院等,同时,还改编了各县自卫大队和保安司令部等。
在接管工作完成之后,发动和组织工人恢复生产成为新政权建立后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刚解放,内江各县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一派破败景象,生产停滞,百业凋零,盗匪横行,人民生活极不安定。在城镇、许多糖、盐商人和手工业老板不了解党的工商政策,有的停业,有的解雇工人,大大加重了工人生活的困难,特别是般运、建筑和手工业工人生活贫困不堪。为此,内江军管会及各级政权机关组织人员到基层宣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政策,要求工人主动团结资方搞好生产,实现两利。同时,组织工人开展生产自救,一是动员工人为部分生产布鞋、军服和为成渝铁路筑路民工缝制服装;二是组织失业工人参加修筑成渝铁路;三是组织部分专业人员集股兴办消费合作社,组织城乡物资供销,保障人民生活;四是动员失业工人和半失业工人回乡分田地,进行农业生产;五是新办铁工厂和恢复糖厂生产。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生产逐步得以恢复,人民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三、整顿社会秩序
(一)征粮剿匪,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期,为解决进驻内不的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干部,城镇职工的粮食问题,地委根据《西南局关于征粮工作的指示》,派出工作组到各地农村开展征粮工作。当征粮和清理反动组织的工作在全区开展时,国民党残留匪特勾结地主武装、散兵游勇,裹协一部分不明真象的群众,形成一股股反动土匪武装,在全区范围内策动武装暴乱。
土匪暴乱首先在内江县的二、四、五区开始。接着简阳、威远、资中以及其它各县均发生暴乱。他们打着“反共保民救国军”、“川东北游击纵队”、“川中游击队”、“川康人民反共救国军”、“西南民军”、“中华民国光复军”等反动旗帜,切断交通,袭击区、乡政府,枪杀解放军、地方干部和群众,奸淫抢劫,无恶不作,企图推番共产党,推翻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
为了平自土匪暴乱,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内江地委和各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西南局和川南区党委的指示,成立了以内江军分区司令员、第29师师长周发田为主任、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陈刚为副主任的剿匪委员会,各县也相应成立了剿匪指挥部。调动和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九师和第三十师88团,以及一四三、五四一、五四二、五三三团,川南军区教总队,部队、通四团、成都警备部队和各县大队、区中队、武装工作队、征粮工作队等武装力量,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力进行剿匪。经过八个月的艰苦斗争,共歼灭土匪45股,有组织的公开向人民政权发起挑战的土匪武装被基本消灭。此后经过一系列工作,不断清出一批分散和隐匿的匪道、残匪。到1950年9月,内江各县土匪基本“净化”,据不完全统计共毙、伤、俘土匪23394名,投诚自首49687名。在剿匪斗争中有400多名解放军指战员和地方干部献出了生命。剿匪的胜利,使全区征粮和税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而为新政权的巩固,实现土地改革和后来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彻底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和捣乱,整顿和巩固社会正常秩序,内江专署和内江军管会于1949年12月和1950年2月先后发出布告,宣布一切反动党团组织为非法组织,一切特务机关和组织为反动组织,一切特务人员尖立即到公安机关登记,枪枝、弹药等非法武器应立即收缴。
1950年3月,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镇反工作,到10月共逮捕反革命分子5600多人,沉重地打击了暴乱土匪及特务分子的破坏活动。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地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制定的镇反运动的方法、步骤,重新部署了全区镇反运动,此后,各县结合清匪、反霸,发动广大群众,继续开展镇反,各级陆续又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与此同时,各县人民政府相继发布《反动党团登记自新实施办法》、《反动会道门登记实施办法》,限令上述人员到公安机关自首登记。到1951年6月底,全区参加反动党团自新登记的有3567人,坛主以上大小道首自新的592人,另有49000多人宣布退出反动会道门组织。此后,地委根据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全区镇反工作要坚决贯彻“谨慎收缩”的方针,并决定开展清理积案工作。各县相继成立了清案机构,着手进行清案工作,相继将应处理的案犯名单,提交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区、乡代表会进行审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到9月10日,各县先后完成了全部在押案犯的清理工作。
通过征粮剿匪,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肃清了内江的反革命势力,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从而推动了内江城乡经济的恨不得和发展。
(二)整顿金融,市场秩序
解放初,一部分奸商囤积肥居奇,轰抬物价,投机倒把,扰乱市场,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给人民生活带来严重灾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为此,大力整顿金融和市场秩序成为新政权的当务之急。
1949年12月,专署先后发出布告,停止一切旧币流通,以人民币作为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并规定私人所有金银除自己留用外,一律到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到1950年4月,市场交换结算基本实现了以人民币计算。地委、专署在整顿金融秩序的基础上,发放货款,扶持工商业恢复生产经营,扶持贫困户组织农业生产。
由于新政权刚建立,国营贸易机构掌握的物资贫乏,加之匪特的骚扰破坏,不法商人的囤积,造成米、油、纱、布、盐、煤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为了稳定物价,巩固人民政权,内江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稳定市场、控制物价。首先控制货币投放,追收税款,组织折实公债入库,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同时,动员各贸易公司克服由于通胀形成的惜售思想,放手抛售物资,大力回笼货币。及进组织调运纱、布、煤油及其它日用品,充实库存,保证供应。对市场商品实行牌价管理,对屡教不改的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不法商人,分别情节给予经济和法律制裁。通过以上工作,到1950年4月,大米每公斤由0.9元回落到0.2元左右;食油每公斤由1.2元回落到0.6元;今盐每公斤由0.36元,物价趋于稳定,市场秩序正常。
(三)禁烟、禁毒和建立户籍制度
1950年1月12日,专署根据川南行署指示,责成各县从速严禁种烟、吸烟及贩烟。各县根据这一要求,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张贴布告,广泛宣传禁烟、禁毒法规,同时,查禁烟馆,收缴烟土。8月,专署再次发出指示,并成立了禁烟毒委员会,加强掼力度,到月底共收缴烟土2540两,烟具105件,惩处了一批烟犯,教育改造了一批烟民。1952年7月,根据地委的部署,全区再一次开展了大规模的禁烟、禁毒运动,同时调整和充实了各县禁毒委员会,由书记或县长担任主任,民政、贸易、邮电和宣传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并配备得力干部,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努力,共收缴大烟12424两、毒具2726件,有2694名中小毒犯到公安机关坦白登记,有6428名烟民戒掉烟毒。通过这次运动,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清除了贩、吸毒现象。
解放初,市内江人口拉减不定,户政情况非常混乱。为了限制国民党军、警、特及土匪活动,建立正常的户政秩序,专区公安处于1950年7月初发出《关于户籍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县公安局立即着手进行户口查对登记、建立户籍册制度试点。试点结束后,全区各县全面开展城镇户口登记,年底,共登记城镇人口18.56万人,并进行了整编,重新划分户籍段,发放户口册。10月,内江水上公安分充所对辖区的船舶户籍也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船舶户296户,473人,相应建立了水上户口管理制度。在建立城镇户籍制度之后,1951年即开展了乡村户口的登记完毕。通过户口管理,从中查获了一批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反动会道门、逃亡地主以及暗娼、贩毒、盗窃等犯罪人员。
在整顿户籍的同时,对国民党旧军政人员和游民乞丐也进行了妥善处理。对旧军政人员限期进行登记并集中收容,组织学习,使其改过自新,通过教育改造,多数人被遣送回乡生产,部分人被安排了适当工作。对妓女和流浪街头的游民乞丐也进行了收容教育,使受害妇女攻得了新生,游民走上了劳动岗位。
通过上述整顿,内江城区及各县社会治安情况很快好转,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保障,秩序井然,人心安定,不仅有力地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而且为内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